心理學文學碩士 (全日制/兼讀制)
本課程旨在於為非主修心理學之大學畢業生提供進修心理學研究院課程的機會。此轉化課程可為香港的心理學專業和研究課程提供合適人選。
Admission Seminar (2018 Entry)
課程架構
本課程提供一年全日制及兩年兼讀制模式。
學員須於修業期內完成27個學分方可畢業,包括必修科及論文研究(分別為24個學分及3個學分)。
必修科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PSYC5110 | 心理學中的統計與研究設計 | 3 |
PSYC5120 | 心理測驗及測量 | 3 |
PSYC5130 | 生物心理學 | 3 |
PSYC5140 | 認知心理學 | 3 |
PSYC5150 | 人類發展心理學 | 3 |
PSYC5160 | 社會心理學 | 3 |
PSYC5170 | 異常心理學 | 3 |
PSYC5190 | 性格心理學 | 3 |
選修科
學員需要選修以下的其中一項科目。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PSYC5210 | 認知科學個別研習 | 3 |
PSYC5220 | 人類發展心理學個別研習 | 3 |
PSYC5230 | 社會心理學個別研習 | 3 |
PSYC5240 | 精神健康心理學個別研習 | 3 |
學分豁免
學員如曾經修讀研究生或同等課程,可就已完成的相關科目申請學分豁免(最多4項科目,即12學分)。學員也可考慮就其於學士課程內修畢的科目提出申請,然而,只有最多3個學分可以獲得豁免。
准予免修的科目不必以其他科目代替。
課程要求
學員所研讀的9項必修/選修科都必須達到C-或以上以完成本課程。
如在選修的9項科目中,有任何一項沒有達到C-或以上,學員則必須於該等科目再次開設時重新選修並取得C-或以上。學員只可重修成績未及C-的科目一次。另外,學員均需參加由大學主辦之資訊科技能力測試,符合要求方可畢業。
完成本課程後,學員於本港將擁有等同心理學學士學位學歷。